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

中國維權律師年檢未過的背後


律師,迄今縱使正義的化身、維權的代表,誰聽說哪個國家的律師要萬分冠以「正義」或「維權」的判別?更甚者,誰聽說哪個國家的律師還要寫「悔過書」與「保證書」才具取得執業資格?不過這個大地,再胡亂想像的虛擬,也荒誕卻中共治下的現實。
每年4至5月,是全國各地司法局對律師及法律事務所一年一度的年檢與年審,並從6月起陸續公佈審查止境。截至6月10日,已知有:王成、王全章、王雅軍、江天勇、李仁兵、李伯光、李敦勇、郭海躍、陳武權、陳繼華、張全利、鄔宏威、董前勇、熊代英、謝燕益、劉培福、黎雄兵、藺其磊、蘭志學等維權律師都未能通過今年的考核,且多是第二年、益發連續幾年被司法局登出律師證。
因為這些律師,皆插手了各類維權案件,愈加是代理法輪功案件。在律師界,早已廣為保留610辦公室的一名內部指示(而後被洩露出來在網上曝光):「整個的法輪功案件,決不能萌生案件當事人被判無罪的政治笑話。」
之以致會有法輪功的案子「決不能判無罪」的不成文辦法,即中共江澤民在1999年迫害之初,就層層下達密令:全國律師一概不得代理法輪功案件,那怕案件由官方起訴,涉案律師也不可對其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除非,律師本人也會遭到當地政府和司法局的掣肘及報復。
對中國記者來談,最大的殺手是中宣部;對中國律師來說,最大的殺手就是司法局。各地的司法局,即使以年度審查大差別打壓維權律師的要緊執業權勢。非但不光是律師個人不能源源執業,上述等維權律師和他們所投效的單位,假如北京共信法律事務所、重慶竟豪法律事務所,也都何必連帶停擺業務。
各地司法局之所以祭出只要一位律師只是關,全數法律事務所也對於無法一直開業的集體綁架,縱然在2008年期間,有維權律師大面積代理法輪功案件,並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讓時任政法委書記的周永康大為震怒,直接下令:「司法部、全國律協都要整頓維權律師原址的法律事務所。」
要何等有效控制這些律師不維權,周永康使出的高招儘管眼前司法局與律協對同所律師互相株連的既非法重新惡毒點子:一個維權律師招致一家法律事務所不得經過,一家法律事務所不經過重新招致該所全部律師不得經過。這樣,就能讓一個法律事務所的其他律師給維權律師施壓,或是,為了保全整體法律事務所,只能解除該維權律師的聘用。
這些維權律師,總是都是社會上令人欣羨的上流人士,只因政治「不適宜」的走在捍衛人權、信仰自由的「歧途」上,他們頓失生計、家庭變故、身繫囹圄。而他們,只要願意寫「保證書」,保證從此只做交通糾紛、離婚案件、商標訴訟等經濟案件,並簽「悔過書」,後續不又想別人權勢受侵犯的問題,不再打維權類的官司,就能又度名利雙收。而這些所謂用在維權律師身上的保證書、悔過書,縱然中共早早用在法輪功學員逼迫其罷休信仰的同一法子。
當一個社會的成員定奪良心做人做事,卻要付出人身自由、尤其生命代價,這個社會的人權公義久已黑暗的無以復加。不過,這雖說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帶給中國人權的淒慘現狀。當一個政權的法治是野蠻粗暴到容不得正義之聲,並以種種非法門道迫使律師就範,這個政權的法律就已被一票流氓挾持。不過,這雖說中共獨裁的偽法制社會的真實寫照。
當這些正義律師要為別人維權,結束卻陷入不得不先為自己維權的困境;越發為了他人的自由,而失去自己的自由。舉一反三 ,遠在新疆沙雅監獄的高智晟律師,同時在大連監獄有生命之危的王永航律師,被誣判兩年、期滿後重新被監獄直接劫持到洗腦班迫害的朱宇飆律師。且由於中共封鎖新聞,更多是如韋良月律師,被非法綁架拘禁至不會名所在後,具體現狀整個不詳。
中國的維權律師,本末是一群堅守中國良心的正義之士,必然不是可以用吊照、保證書與悔過書之類的卑鄙方法迫使其屈服的。但中國,要繼續讓中共這幫流氓治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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